全体教职工:
2025年度医疗费审核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学校《教职工医疗管理办法(试行)》(行发〔2015〕100号)第六条规定:“符合学校规定报销的医疗费必须在当年内报销,跨年度医疗费不予报销”“12月医疗费纳入第二年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时限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发生的职工医疗费(含门诊、子女统筹、职工体检),纳入2025年度医疗费管理,须于本年度内完成报销。
二、跨年度费用说明
2025年12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将纳入2026年度预算管理。
三、报销时间安排
类 别 | 审核、报销时间 | 地 点 | |
在职职工 |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每周四、周五全天 2025年12月4日(周四)截止 | 后勤保障部201室 | |
离退休 职工 | 光谷 | 同在职职工时间 | 后勤保障部201室 |
阅马场 | 2025年12月1、2日(周一、周二) | 阅马场管理服务中心 | |
卓刀泉 | 2025年12月3、5日(周三、周五) | 卓刀泉管理服务中心 | |
白沙洲 | 2025年12月8日(周一) | 白沙洲管理服务中心 | |
四、其他说明
为进行年度财务核算,报销系统将于2025年12月9日起关停,届时将截止受理本年度医疗费的报销申请(住院费用除外)。请各位教职工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确保医疗费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与支付。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部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