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2010〕24号
各院、系、处级部门:
为了落实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思想,切实为教学解决一些迫切、急需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学院决定制订2011年为教学办十件实事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件实事产生办法
1、各院系和各职能部门及教辅部门(教务处、后勤产业集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人事处、就业指导办公室、图书馆、实验教学中心)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拟定具有个性或者带有共性的问题,按照必要性与可行性相结合、先急后缓的原则,编制一到三件,2010年12月31日前报院长办公室;
2、由院长办公室将院系提交的问题发送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研论证和预审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3、院长办公室对解决方案进行汇总,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形成最后的工作计划,列入《党政工作要点》。
二、实施办法
1、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后,以工作计划形式下达到各相关部门承办,明确承办单位和负责人,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
2、财务处将相应的经费纳入明年部门预算,重点保证;
3、两办对上述工作实行挂牌跟踪督办,并将工作进度和办结情况适时通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