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卓刀泉校区职工住房还建实施细则(讨论稿)》的通知
卓刀泉校区教职工住户: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两校合并、债务化解的原则意见,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我校卓刀泉校区整体处置的文件精神及国土规划部门关于土地公开处置相关程序,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卓刀泉校区教职工住户住房拆迁安置框架方案》的原则意见,在充分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基础上拟定《卓刀泉校区职工住房还建实施细则(讨论稿)》。现将该安置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为保证卓刀泉校区整体开发进行,维护相关方利益。请各位教职工住户于2011年6月28日(下周二)17时前,将对该实施细则的意见以书面形式送卓刀泉校区安置办,以便加快推进安置工作进展。
*相关资料已在卓刀泉校区离退休处公告栏张贴(资料电子版已上传卓刀泉校区安居工作群共享 群号103249120)
卓刀泉校区安置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