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廉政风险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鄂高工委[2011]38号)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廉政风险体系建设情况自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做好自查工作。
附件: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廉政风险体系建设情况自查工作方案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落实“1+6文件”情况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廉政风险体系建设情况自查工作方案
湖北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将对全省高校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鄂办发[2010]24号)和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六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鄂纪发[2010]28号)(以下简称“1+6文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我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做好这次检查工作,根据《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廉政风险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鄂高工委[2011]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在全校对廉政风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1+6文件”。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根本,以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监管、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抓手,着力防止和化解各种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营造风清气正、安全健康的育人环境,为学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自查内容
自查的主要内容是“1+6文件”颁发以来,我校贯彻落实的情况:
一是是否认真学习“1+6文件”;
二是风险点查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值得总结的经验;
三是落实“1+6文件”过程中制定了哪些相应措施。
三、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廉政风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整改工作自2011年9月1日至20日,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及学习准备阶段(2011年9月2日—6日)。
学校成立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廉政风险体系建设情况自查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完成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自查与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11年9月7日至20日)。
一是认真组织自查。学校各相关部门对照“1+6文件”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查找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监管、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是否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找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和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制定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并切实加以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认真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真正做到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行动上进一步自觉。
(二)明确职责分工,实行部门联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湖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自查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自查工作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湖北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自查工作由基建处负责;《湖北省加强对高等学校校办产业规范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自查工作由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湖北省高等学校加强民主监督暂行办法》的自查工作由工会牵头,纪委监察处协助落实;《湖北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自查工作由纪委监察处负责。
(三)强化监督,以求实效。学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落实“1+6文件”情况
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严文清 罗五金
副组长:张小京 许邦官 李建勇 刘建安 戴德铸
柯美录 黄 颂 张文芳 张远康 曹 曼
成 员:王志民 王 岩 王 勇 方 宁 尹德荣
左林霞 朱平金 朱少雄 李晓洲 杨 青
易建平 周 忠 张 赟 郭德荣 喻长虹
谢 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此次自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纪委监察处,张小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民、张赟、郭德荣、朱平金、周忠、朱少雄、李晓洲、王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