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学校党委决定11月上中旬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1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学校党委在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方面;学习贯彻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方面;学习胡锦涛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和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方面;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纪律,维护群众权益,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方面;遵守组织人事纪律,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方面;改革创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等方面。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
征求意见采取书面和上门走访等方式。
(一)征求意见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实施,可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做好本总支范围内教职员工的意见收集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
(二)学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上门征求意见。
(三)召开专题座谈会。
三、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积极开通各种渠道,广泛征集广大教职工、学生对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本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0月25日之前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本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意见建议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报送学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纪委联系人:王安俊,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刘学军。
(二)学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于10月18日开始上门征求意见并提前一天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2011年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2011年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1
征求意见对象 | 意见和建议 |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领导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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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为无记名征求意见,此表请于2011年10月25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反馈到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或投入学校意见箱,意见箱设在学校行政楼一楼东门内。
2、此表项目栏内容填写不够可另附纸张。
2011年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2
征求意见对象 | 意见和建议 | |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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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为无记名征求意见,此表请于2011年10月25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反馈到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或投入学校意见箱,意见箱设在学校行政楼一楼东门内。
2、此表项目栏内容填写不够可另附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