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经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同意,定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九点在行政楼四号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校级党员领导民主生活会。请校领导、院长助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代表、总支书记代表准时与会,勿误!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作者:webadmin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1-11-09访问量:25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经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同意,定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九点在行政楼四号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校级党员领导民主生活会。请校领导、院长助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代表、总支书记代表准时与会,勿误!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