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加强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实施我校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
一、 问责领导小组
组 长:严文清 罗五金
副组长:张小京
成 员:谢 民 张 赟 杨 青 左林霞 蒋小燕
二、 办公室
主 任:张小京
副主任:谢 民
成 员:王安俊 刘元峰 朱竹琴 钟建国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