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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承诺考核工作方案 》的通知

作者:webadmin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1-12-19访问量:27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2011年湖北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承诺考核工作方案》安排,省委高校工委第十三检查考核组,将于2011年12月中下旬对我校进行检查考核。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承诺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抓紧落实自查,并做好迎接检查考核工作。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承诺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廉发【2011】3号、《2011年度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集中考评实施方案》(鄂组通【2011】157号)和《关于对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2011年公开承诺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鄂创先发【2011】2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省纪委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检查考核为契机,大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检查考核的工作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分解责任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的情况;

      2、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情况;

    3、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情况;

    4、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情况;

    5、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构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情况;

    6、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7、遵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和制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

    8、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及时揭露、发现、查处腐败案件情况;

    9、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检查考核机制,监督检查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0、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情况;

    11、对201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二)基层党建工作。依据《2011年度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制定高校《考评细则》,考评学校党委2011年度自身建设情况和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三)创先争优工作。依据《2011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考评细则》考评公开承诺、认真践诺、组织评诺等情况。

     (四)党报党刊征订情况。

     三、检查的方式方法

      1、听取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党政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基层党建、创先争优承诺以及党报党刊征订情况。参加人员:班子成员及纪委、党办、院办、组织部、宣传部负责人。

      2、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召开由学校全体校领导、中层干部参加的校党委和班子成员汇报会,听取校党委、行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不含业务工作情况)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主要情况。

      3、组织民意调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本级党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民意调查。

      民意调查范围:包括校领导、机关各部门、院系中层干部,基层干部、教师、学生代表,代表总数不少于50人(民主党派人士必须有一定比例)。

      4、个别座谈和专题了解。对象主要为领导班子成员、部分部门主要负责人、退休老干部。

      5、个别抽查。随机抽查1-2个下属单位和部门,抽查单位由检查组检查期间临时选定。

      6、查阅资料,查阅我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

      7、反馈意见。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听取检查组的反馈意见。

     四、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中下旬,时间为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校组织准备及相关工作部门与责任人

      学院成立迎接湖北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承诺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及相关准备工作的责任人。

      1、工作小组组长:严文清  罗五金

         副组长:张小京 

         成  员:许邦官  高楚元  李建勇  刘建安  戴德铸  柯美录  黄  颂

      2、相关准备工作及负责人:

      (1)校领导的汇报材料以及汇报会、述职述廉大会的组织。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责 任 人:张  赟

      (2)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承诺相关材料、自评报告、检查组进行个别座谈的人员安排、落实。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责 任 人:左林霞

     (3)与检查组考核组联络及与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评报告、民主测评、检查资料的汇总。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         

     责 任 人:谢民

    (4)党报党刊征订情况。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院办

     责 任 人:何京敏  杨青

    (5)检查组考核组的用车等生活保障。

     责任部门:后勤产业集团

     责 任 人:李晓洲

    (6)检查组考核组的用餐及会议室的安排、服务工作。

    责任部门:院长办公室

    责 任 人:杨  青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创先争优等项工作的检查考核,积极主动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2、各部门、各级干部全力配合检查组的工作,服从检查组的安排。

   3、检查组检查期间,原则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不得请假外出,保证随请随到。

   4、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协调处理好部门工作,做好检查组调研和下访的接待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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