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级单位:
按照财政厅要求,学校发生的经济业务应由财政厅国库处统一支付。为了保证学校国库集中支付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更好服务于教职工,财务处从2012年3月5日起,暂定报账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为财务内部结算时间。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遵守报账时间。
财务处
2012年3月2日
作者:webadmin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2-03-02访问量:263
各院(系)、处级单位:
按照财政厅要求,学校发生的经济业务应由财政厅国库处统一支付。为了保证学校国库集中支付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更好服务于教职工,财务处从2012年3月5日起,暂定报账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为财务内部结算时间。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遵守报账时间。
财务处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