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badmin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2-07-19访问量:259
鄂二师院党组〔2012〕27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张艳林任艺术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
该同志任职时间从2012年7月11日起计算。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