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党组〔2012〕29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因机构设置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王祖琴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张祖春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袁先潋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蔡昆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谭细龙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去,职务任免时间从2012年7月19日起计算。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作者:webadmin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2-07-19访问量:386
鄂二师院党组〔2012〕29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因机构设置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王祖琴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张祖春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袁先潋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蔡昆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谭细龙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去,职务任免时间从2012年7月19日起计算。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