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辅单位:
为确保9月4日前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正式数据的顺利填报,确保基本数据的真实准确,现将经核查整理后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情况反馈给各院系、教辅单位,请抓紧时间认真开展复核工作。
工作要求如下:
一、此次复核是在6月份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的基础上,主要针对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情况(现状包括在用、待修、待报废),进行复核。
二、复核要点:
1、台账中的设备是否仍存在有账无物的情况;
2、各实验室的设备归属是否正确;
3、重点复核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情况;
4、台账中的所有信息是否还需要修改。
三、在复核过程中如有修改变动的,请及时联系我处进行修改。复核完毕请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复核确认表》上,由单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签字、盖章后于8月30日前报给我处。
四、我处将按此次确认后的台账和设备值作为评估正式数据上报学校及教育部,数据一经上报不得擅自修改,逾期不交复核确认表的,将按6月份核查的台账和设备值上报,如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评估工作的,由各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五、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台账和复核确认表将通过“二师资产管理群(148960736)”反馈给各院系、教辅单位,复核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修改变动的,请及时联系我处,联系人:邹晓燕,电话87943547,办公地点:行政楼107室。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