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关部门:
根据迎新工作会议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迎新任务的各院、系,根据迎新工作会议精神和本单位迎新工作实际情况,确定迎新人员(含学生志愿者)工作岗位和人数,于9月3日上午报院办(请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参加迎新工作的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也要从严控制,人员名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9月3日上午报院办。
联系电话:87943556 张老师
院长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
作者:webadmin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2-08-31访问量:247
各院、系、有关部门:
根据迎新工作会议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迎新任务的各院、系,根据迎新工作会议精神和本单位迎新工作实际情况,确定迎新人员(含学生志愿者)工作岗位和人数,于9月3日上午报院办(请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参加迎新工作的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也要从严控制,人员名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9月3日上午报院办。
联系电话:87943556 张老师
院长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