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室:
为加强和规范财务支出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公务支出中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我校将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为了保证我校2013年公务卡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教职工公务卡办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意义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我校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推行公务卡制度是我校年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对教职工开展公务卡结算重要性的宣传、解释工作,鼓励和要求满足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申办公务卡,并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公务卡办理有关事项。
二、公务卡的办理方式
我校公务卡由教职工个人申请,学校协助发卡银行进行办理。根据文件精神我校选择交通银行武昌支行(国库账户的开户银行)作为公务卡办理银行,并与发卡银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议。
三、办理公务卡的人员范围
凡是需要在财务处办理公务消费支出的所有在职人员都应办理公务卡。为了便于现阶段学校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学校要求以下人员办理公务卡:
1.全校中层干部;
2.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3.负责本部门公务消费事务的工作人员;
4.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科研项目负责人。
5. 可能为本部门或学校发生公务消费的教职工。
其他教职工可自行决定是否申办。
四、公务卡办理流程
公务卡以各院系、处室为单位办理,公务卡办理的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11月30日前,各单位经办人员统计本单位需办卡教职工名单,并到财务处领取《交通银行公务卡个人申请表》。各单位完成填报及汇总(汇总表需由院系、处室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连同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幅面,身份证正、反面同一页面复印)交财务处。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87943906。
财务处将资料审核汇总后送交银行审批、开卡。
五、注意事项
1.办卡人员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交通银行公务卡个人申请表》,不允许他人代为填写。本人签名字体应与本人日后持卡消费签字字体一致。
2.为保证公务卡开卡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教职工在领取公务卡后,必须及时办理激活手续。
3.现阶段财务处将保持原有报账方式与公务卡报账方式并存,预计2013年元月财政厅、银行、银联完成系统调试后将全面实行公务卡报帐制度。
特此通知。
财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