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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职能部门和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webadmin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2-12-29访问量:240

 鄂二师院党组[2012]4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我校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不断进步和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经校党委、行政研究决定,对我校职能部门和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年度工作进行集中述职考核。现将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职能部门和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正处级领导干部和主持工作的副处级领导干部)。

二、考核内容

(一)职能部门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力”“工作纪律”“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四个方面。

1、执行力,主要考核掌握政策水平,贯彻落实方针、政策,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以及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工作的能力;

2、工作纪律,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廉政准则的情况;

3、服务能力,主要考核工作中是否具备良好服务意识以及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协作的能力;

4、创新能力,主要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工作与管理方式的能力。

职能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二)职能部门中层干部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岗位职责,对其思想政治状况、道德品质、政策水平、工作思路、行政管理能力、落实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的执行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敬业精神、全局观念、完成年度任务情况、廉洁自律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1、优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学校关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等项重大举措,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按照工作计划,出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且有所创新,实绩突出,或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外另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

2、称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学校关于改革、发展和稳定各项重大举措,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积极主动,有改革创新观念,按照工作计划,较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3、基本称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落实学校关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等重大举措,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按照工作计划,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4、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

三、考核步骤

1、述职

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在全校干部大会上进行部门工作述职和领导个人工作述职,有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部门由行政中层干部代表部门述职。参加人员为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党代会代表和教代会代表。每位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在大会上的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职能部门副处级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在本总支年度考核会上述职。 

教学院系中层领导干部在本总支(直属党支部)年度考核会上述职,参加人员为本院系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

3、测评

职能部门负责人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依据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印发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职能部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对职能部门和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分别测评,测评表分为A票(校领导)、B票(职能部门)、C票(院系)。

同时,学校开通干部测评网,由全校教职工对职能部门中层干部进行网上测评。

4、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实行量化计分。职能部门和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民主测评结果总分各100分。测评表中综合评价结果分A、B、C、D四级,分别代表好、较好、一般、较差(或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计分办法:A票(校领导)测评分占30%,B票(职能部门)测评分占30%,C票(院系)测评分占40%。

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原则上按被测评职能部门和干部总数的20%确定。

本年度职能部门中层干部网上测评成绩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参考。

考核小组根据测评结果,按照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报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本年度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参加述职测评,根据省委组织部规定,在评定等次时一般定为称职。

脱产学习或出国出境6个月以上、在外挂职6个月以上的中层干部不参加述职测评,不作为优秀等次人选。

凡具有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文件规定的只能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情况之一者,只能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5、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等次经审定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布。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表彰。

2、考核结果排在最后3名的部门和干部由校领导进行谈话并写出整改方案。

五、考核时间安排

2013年1月10日,学校召开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大会对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中层干部进行考核。

2月底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对教学院系中层干部和职能部门副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前两天,应报组织部、纪委备案。

六、其他说明

l、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职能部门和职能部门中层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

2、述职述廉报告要结合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分工进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简明扼要,不超过2000字,A4幅面打印,本人亲笔签名。于2013年1月6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挂在网上,供干部群众阅览。正处级干部(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的述职报告须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阅,副处级干部的述职报告须经部门负责人审阅。

3、各总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协助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在搞好年终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切实把今年的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作好。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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