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质量评估处的通知
作者:webadmin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3-03-01访问量:253
各院(系)、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水平,建立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对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经研究决定,撤销教学质量评估处,成立质量评估处,核定编制4人。
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质量评估处工作职责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3年2月28日
附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质量评估处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关于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开展评估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2.负责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及相应运行机制;
3.负责编制校内二级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指标;
4.负责策划并组织实施目标指标实施的过程控制与绩效考核验收,提供相关考核结果,供学校决策使用;
5.负责组织实施各类评估,包括组织各院系中长期办学水平评估;
6.负责全校基本状态数据和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并对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编制相应的质量报告,供学校决策使用;
7.负责组织全校日常管理工作质量的专项检查,提供检查结果,适时编制工作质量简报;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