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级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撤销原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办公室,成立招生就业处。内设综合办公室,招生考试科、就业市场信息科、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定编制11人。
附件: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3年2月28日
附件:
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3、负责在校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承担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毕业教育等工作;对各教学单位的大学生就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负责收集社会需求信息,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组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5、负责管理和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编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及档案转续等相关手续;
6、负责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信息反馈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