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党组〔2013〕8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免去: 郑大平同志武昌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职务; 王学平、陈昭旭同志武昌职业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李立、张绍明同志武昌职业学院副处级干部职务; 吴少明、姚恭平、覃章程同志武昌职业学院副处级调研员职务; 艾时顺、卢恺、张绪辉同志武昌职业学院主任科员职务; 李小兵同志武昌职业学院副主任科员职务。 另有任用。 党委组织部 2013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