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学校毕业生已用图书的效用,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图书馆馆藏建设实际,学校决定由图书馆接收应届毕业生捐书及图书收购,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接受捐书的条件
1.非盗版图书;
2.非教材、教参、期刊;
3.非破损、污损、缺页、散页、陈旧且收藏价值不大的图书;
4.非乱涂乱画、划线、写字、标注、圈点的图书;
5.非其他影响读者正常阅读或收藏价值不大的图书(计算机类图书要求为2010年及201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其他类要求为2008年及2008年以后出版的图书)。
二、收购图书的条件
除满足以上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非小说(名著除外);
2.八成新以上;
3.其他对我校教学、科研有较大参考价值的图书。
三、收购图书的价格及支付
1.收购价格
一般按图书价格的一至二折(即图书标价的10%--20%)收购;珍贵图书(由图书馆认定),按图书价格的三折(即图书标价的30%)收购。收购价格核算到元,元以后的尾数四舍五入。收购价格定价权属于图书馆。
2.支付方式
在收购点即时结算,现金支付。
四、捐书及收购图书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过时将不再受理。
地点:图书馆大门口东西两侧,其中,东侧为捐书点,西侧为收购点。
五、其他事项
1.捐书、售书时,当事学生按要求履行各项手续。
2.当事学生对以上所捐、所售图书须具有完整所有权或完全处分权,否则,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公告的解释权在图书馆。
图书馆
201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