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行〔2013〕54号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院(系)调整的通知
各院(系)、处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定位,调整优化专业布局,按照专业群建设要求配置教学资源,推动学科专业建设。根据“稳步推进、学科归属、整体优化、保持优势”的调整原则,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院(系)调整方案”,经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报学校党委批准,现通知如下:
1. 成立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撤销原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和机械与电气工程系。合并相关专业。
2. 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撤销原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将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等三个本科专业转入该学院。同时,成立会计系。将财务管理专业(本科)、会计专业(专科)、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及审计实务专业(专科)转入该系。
3.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代管法律事务专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转入经济与管理学院。撤消原政治与法律系。
调整后的教学院(系)为13个,名称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体育系、建筑与材料工程系、会计系。
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调整方案协同妥善处理好人事安排、财务交接及其它相关具体工作。各院(系)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积极主动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保证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在调整工作中如有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3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