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处级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促进我校青年教师专业化发展,学校研究决定,实施青年教师成长工程,启动“青年教师海外访学项目”、“青年教师海外博士预备班项目”和“新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培训项目”,请各院系、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海外访学项目方案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海外博士预备班项目方案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培训项目方案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3年9月11日
附件1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海外访学项目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促进我校与国外大学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海外访学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在大力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的同时,加大自主培养力度,鼓励并积极推进我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
二、培养目标
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我校青年教师的培养支持力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富有创新能力的教学、科研、管理骨干,青年学术英才和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本项目培养目标是使青年博士教师开阔视野,提高授课水平和学术研究能力,3至5年内开设一定数量的双语教学课程,产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科研成果,发展一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形成一定数量的国际合作研究团队。
三、组织领导
本项目由学校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制定相关政策,国际学院负责海外协调,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选派计划
(一)选派规模
每年在全校范围内,选派5名以上优秀青年博士教师。
(二)访学时间
青年教师海外访问学者在国外访学时间为3-12个月。
(三)接收单位
接收单位原则上是与学校签订了合作意向的海外知名高校,教师个人也可自行联系国外高水平大学(原则上为在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或者专业排名前100名)。
五、选拔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身心健康。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在册优秀青年教师。
(三)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可破格推荐。
(四)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
六、遴选办法
(一)学校成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海外访问学者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实施。选派评审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份,申请人应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二)院系从建设一流师资队伍的高度出发,围绕重点学科、创新团队与学科布局、重大科研项目等,科学合理地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青年博士教师出国访学计划。
(三)教师向所在院系(部门)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队伍建设需要,通过规范透明的组织程序审查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的初审材料提交教师发展中心。
(四)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五)每年9月开始,选派教师在教师发展中心进行为期半年的语言培训。
(六)次年3月,合作学校选派专家对选派教师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赴合作学校访学,时间为3-12个月不等,原则上鼓励国内6个月英语强化,国外3-6个月研究学习,具体根据研修需要确定。
(七)访学期间需要完成的任务:
1.在国际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情况,重点掌握一门国外大学本科专业的核心课程,引进并面向我校本科生开展该课程的双语教学。
七、考核与管理
(一)选派教师需与组织人事部签订培养合同,约定访学进修目标、预期成果、考核方式及进修结束回校工作、违约责任等条款。
(二)选派教师在海外学习期间,要加强自我管理。海外留学时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确需延期,须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三)选派教师学成回国后,要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交海外学术研修书面总结报告,并以报告会的形式汇报访学成果。
(四)对在海外访学期间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八、资助方式与标准
(一)本项目由学校全额资助。资助经费主要包括旅差费、海外学习费用,按需预算、据实结算。语言学习经费由个人适当分担。
(二)选派教师海外学习期间工资、职务评聘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海外博士预备班项目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青年教师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全面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海外博士预备班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推进“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博士化”建设工程,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在大力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的同时,加大自主培养力度,鼓励并积极推进学校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培养青年教师,拓展教师国际视野,提高教师科研能力,有效提升青年教师的学历层次,提高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
二、培养目标
每年拟选派5名以上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外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用5年左右时间,为学校培养20名以上优秀的海归博士。
三、组织领导
本项目由学校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国际学院负责联系海外大学,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选派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意愿。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在校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青年教师。
(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的讲授任务。
(四)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外语水平考查的要求和标准,由拟招录联合培养的学校制定。
五、遴选办法
(一)成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海外博士预备班”项目领导小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选派评审时间为每年9月份,申请人应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二)教学院系是青年教师出国选派工作的主要部门,应围绕重点学科、创新团队与学科布局、重大科研项目等,科学合理地制定本院系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出国培养计划。
(三)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各院系根据学科发展、队伍建设需要,通过规范透明的程序组织推荐并审核,将申请人员的初审材料提交教师发展中心。
(四)领导小组根据院系推荐人选和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招录考试,确定预备班录取人员。
六、培养方式
(一)选派教师在教师发展中心进行为期6个月的语言强化培训,语言能力达到海外合作培养学校要求的相应水平。
(二)次年3月,合作学校派专家对选派教师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当年派往合作学校学习至少一年。
(三)回国后,选派教师将继续在教师发展中心完成后续的课程学习,学习方式以远程面授、网络教学、国内协作导师辅导为主,同时邀请培养学校导师到我校授课。
(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按照合作培养学校要求,修完学分,完成要求发表的论文,撰写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获得培养学校授予的博士学位。
七、考核与管理
(一)选派教师需与组织人事部签订培养合同,约定学成后回校工作的承诺、违约责任等条款。
(二)选派教师在海外留学期间,要加强自我管理。在外留学时间原则上不予延期,如确需延期,须经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延期内不享受选派出国待遇。
(三)选派教师在完成海外学习任务后,应按要求填写相应的《学籍表》,由合作培养学校对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研究以及取得的主要成绩等情况做出评价。
(四)选派教师学成回国后,要及时向所在院系学术委员会提交海外学术研修书面总结报告,并以报告会的形式向全院系教师汇报学习成果。
(五)对在海外研修期间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八、资助方式与标准
(一)本项目由学校全额资助。资助经费主要包括旅差费、学习费用,按需预算、据实结算。语言学习费用由个人适当负担。
(二)选派教师海外学习期间工资、职务评聘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培训项目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岗前培训质量,促进新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培训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帮助新进青年教师了解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及规律,掌握高等教育基本理论,熟悉大学课堂教育教学的基本过程,熟练运用现代教学辅助技术;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学术伦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科学规划职业生涯,立德树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培训对象及时间
培养对象为学校新进青年教师,学习时间为1年(每周两个单元学习时间),其中实践教学训练时数不低于108课时。
三、课程设置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1 | 高等教育发展及理论 | 72 | 4 | 考试 |
2 | 大学教学理念与方法 | 72 | 4 | 考试+考核 |
3 | 教师职业道德与法规 | 36 | 2 | 考试+考核 |
4 | 教师职业发展与规划 | 18 | 1 | 考核 |
5 | 实践教学训练 | 108 | 6 | 考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