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切实推进我校学科专业和学位点建设,有针对性地引进各类紧缺急需人才,提升我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学校工作可持续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4—2016年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优先考虑引进海外留学经历的高层次人才,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高层次人才的柔性引进条件由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工作需要自主确定。
二、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人才队伍建设是院(系)建设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要素,院(系)是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各院(系)领导班子以及各学科、各专业负责人应在充分调研、集体酝酿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本院(系)现有人才队伍的职称、学历、年龄、学缘情况,结合学校及院(系)“十二五”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规划,统筹考虑、分步实施,拟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年度人才引进计划。
2. 优化结构,统筹兼顾。人才引进工作要坚持从紧从严的原则,着眼学校和院(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全局,妥善处理存量与增量的关系,既要注重发挥引进人才的复合效应,又要推进现有人才的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着力建设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3、着力推进,加强考核。人才引进计划要对人才需求情况有明确要求和具体说明,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更,各院(系)要严格掌握人才引进标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计划的顺利完成,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院(系)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请各院(系)于2013年11月8日前完成《人才引进计划》填报工作,纸质表格需经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联系校领导同意后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412室,电子版请发邮箱:essz3520@sohu.com。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7943520
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4——2016年人才引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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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