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教〔201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要求以及《省教育厅关于省属本科高校建立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鄂教高〔2013〕4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制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意义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是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向社会宣传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展示学校风貌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通过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可增强学校与社会的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二、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严文清、胡仲军
副组长:黄颂、柯美录
(二)协调小组
组长:曹曼
成员:周忠、夏力
(三)撰稿小组
组长:匡国珍
成员:张克华、张红梅、刘鸿翔、王勇、易建平、刘儒国、林彬、武赣龙、金殿中、王青、石虹、汪丞、刘元锋、雷晓林、汤玮、邵玲、倪华才、简红莲、王敏
(四)审稿顾问:肖新发
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由质量评估处牵头组织撰写,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核心数据信息及撰写相关业务模块内容初稿,学校办公室负责总协调、督办与组织审稿工作,经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质量评估处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报告责任单位
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学工部、教务处、质量评估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招生与就业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图书馆、体育系。
四、工作内容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的统计工作。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
五、编制要求
(一)数据统计时点为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有关数据应与当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保持一致。
(二)认真完成《支撑数据任务分工》(附件1)的填报,其中的关键数据来源及统计时间截点应在行文中注明。
(三)结合《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分解表》(附件2)的要求,图文并茂撰写本单位的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
(四)文字材料的撰写可参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参考目录》(附件3)。重点分析2012年在教学工作中有特色、有创新、成效显著的做法及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情况,同时应突出在往年或上年度基础上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和新突破,所表现的内容都要有确实而有力的材料支撑。
六、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11月18日 | 部署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 学校办公室、质量评估处 |
11月19日-28日 | 按分解任务撰写报告、报送有关支撑数据 | 各责任单位 |
11月29日 | 报送报告文字材料 | 各责任单位 |
11月30日-12月8日 | 汇稿,完成第一稿 | 撰写工作小组 |
12月9日-11日 | 组织审定 | 学校办公室 |
12月12日- 13日 | 上报教育厅 | 质量评估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