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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webadmin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3-12-12访问量:232

 

各院系: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就2014年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提出如下规定:

一、    基本原则

1、    坚持从紧从严原则,严格控制人才引进规模,重点引进学科建设急需、科研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人才。

2、    妥善处理存量和增量的关系,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促进教师转型发展。

3、    坚持直接引进与柔性引进并重,加大政策倾斜,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做好柔性引进工作。

二、    具体要求

(一)     引进工作

1、    2014年人才引进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着力引进高精尖优秀人才。引进人才原则上应为“985”或“211”高校毕业,有海外留学经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承担或参与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有较强的发展潜力,教授一般应在45岁以下,博士一般应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    柔性引进:各院系应充分学习利用我省及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切实加大柔性引进力度,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     培养工作

1、    培养培训计划:各院系应根据现有教师队伍整体情况,填报2014年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2。

2、    教师职业规划:各院系应加强现有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帮助教师科学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做好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建设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3。

以上材料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交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12室。

 

附件:/file/file/20131212/20131212160147_69486.xls

 

组织人事部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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