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支出行为,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自2014年1月起,各单位日常报销工作由本部门兼职报账员负责,财务处不再办理其他人员的报销业务。科研经费的开支,项目课题负责人可以指定专人或本人负责。每单位可以确定1--2名报账员,填写附表后于2013年12月25日前报财务处备案。
特此通知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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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badmin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3-12-13访问量:227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支出行为,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自2014年1月起,各单位日常报销工作由本部门兼职报账员负责,财务处不再办理其他人员的报销业务。科研经费的开支,项目课题负责人可以指定专人或本人负责。每单位可以确定1--2名报账员,填写附表后于2013年12月25日前报财务处备案。
特此通知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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