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 学校于2010年9月29日印发了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医疗管理试行办法》(鄂二师院行字〔2010〕74号),2010年12月12日又印发了《关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医疗管理试行办法〉补充规定》(鄂二师院行字〔2011〕4号)。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医疗管理,从2014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上述两个文件的规定执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后勤产业集团 2013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