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鄂二师院党组[2013]24号)文件精神,结合2014年学校党建经费预算情况,现对2014年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作如下补充规定:
1、使用办法
2014年党建专项经费使用采用项目申报审批制。各总支(直属支部)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及各总支(直属支部)年度党建活动计划,拟定好党建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开展经费预算),于3月底前报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将组织专家审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建活动方案,并根据学校2014年党建经费总额情况,确定需要支持的活动项目。
审批通过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根据审批的经费额度开展相应的党建活动。活动完成后,将活动成果报组织人事部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从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中列支,在学校财务处完成报销手续。
2、联系方式及附件
联系人:毕松涛。电话:87943840。
附件:2014年党建活动专项经费使用审批表/file/file/20140320/20140320162822_20153.doc
组织人事部
2014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