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badmin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4-08-30访问量:234
院质〔2014〕7号
各学院、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对校级教育教学督导联系教学学院调整如下:
肖新发同志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陈文生同志联系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严阵同志联系外国语学院。
谭运进同志联系经济与管理学院。
冯光庭同志联系数学与统计学院、会计学院。
董玲同志联系文学院。
黎日红同志联系计算机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黄晓明同志联系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李桂芬同志联系艺术学院、体育学院。
质量评估处
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