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有效管理进出校园的车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9月将在校园内开展交通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校园车辆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所有车辆凭证出入校园。
二、清理校园车辆办证情况。凡未办理车辆通行证的教职工,速到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三楼综合科办理,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可以继续使用(经营户通行证到期的需更换)。
三、对长期停放在校园内的外来车辆进行统一清查。
四、对道路交通隐患进行排查。
五、办证要求:办理车辆通行证需携带部门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个人驾驶证及复印件。办理车辆通行证统一收取成本费10元/证。
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
2014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