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国务院决定,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定为全国“扶贫日”。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开展“扶贫日”活动高度重视,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小爱心·大扶贫”募捐活动的通知》(鄂教财办函【2014】5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全体师生中开展一次以“小爱心·大扶贫”为主题的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校内各单位于11月3日—6日以部门、学院为单位组织开展募捐活动,11月7日下午17:00前将募捐登记表(见附表)及募捐善款交学校财务处254室(联系人:王波,联系电话:027-87943786)。
二、活动的原则和方式
募捐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以现金捐赠的形式开展。募捐对象为学校全体师生,倡导人人参与,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本次募捐的全部善款将集中汇缴至湖北省慈善总会,统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就学。校内各单位要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募捐活动有序开展,努力营造关注扶贫、关心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附表:募捐情况统计表(样表)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