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鄂组通[2014]90号)要求,为认真开好我校2014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民主生活会主题
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以“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为主题,着力解决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一些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以及作风漂浮、不干事、不担责等问题,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
(一)精心组织学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精心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央关于严格党内生活的有关规定,把学习作为民主生活会前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会前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
(二)广泛征求意见。要坚持发扬民主、开门纳谏,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组织、党员群众、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重点听取对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意见务必具体明确、有的放矢,防止空对空、搞形式。凡是问题不聚焦、重点不突出的,要重新征求意见。各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将涉及到领导班子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向全体班子成员通报,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归口担责。同时,要与班子成员个别沟通,将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向本人反馈。
(三)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从工作问题中透视纪律问题,从共性问题中查摆个性问题,从班子问题中认领个人问题,从身边问题中反思自己问题。
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原因的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要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对照这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对照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逐一说明情况。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不谈成绩、只讲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往实里查、往深里剖,与事接茬、与人见面,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灵魂深处受触动。
(四)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之间要安排充足的时间,逐一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紧扣主题,班子成员之间要重点围绕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思想障碍、差距不足等内容,真正把本人问题、对方问题、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等谈透,真正把问题谈开、思想谈深、意见谈好,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五)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已,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既从工作中找差距,又从思想上、党性上找差距,真正触及问题、深挖根源,抛开面子、抓住要害、揭短亮丑,防止避重就轻。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直截了当、直奔主题,防止好人主义,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正建议,做到真刀真枪、点准穴位、见筋见骨。
(六)扎实抓好整改落实。民主生活会上,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代表本单位就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尚未整改的要说明原因。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时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民主生活会后,领导班子及成员要针对党员干部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限时进行整改。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切实加强督促指导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做到步骤不少、内容不减、标准不降,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推动作风进一步转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为确保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质量,学校组成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由联系(分管)校领导及学校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部、宣传部(统战部)等职能部门同志组成,督导组全程参加所督导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并征求督导单位对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具体时间由督导组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确定。
四、按要求报送材料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可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安排,一般应在今年12月25日前完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持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主题、召开时间、地点、主要议程以及有关准备工作情况等。民主生活会方案经集体研究确定后,经联系(分管)校领导审定后,要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3天报送校纪委、校组织人事部备案。
民主生活会召开后3天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向校纪委、校组织人事部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报告需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开展相互批评记录。
联系人:毕松涛 电话:87943840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