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放假(星期日,清明节),4月6日(星期一)补休。
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学校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作者:tzgg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5-03-24访问量:219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放假(星期日,清明节),4月6日(星期一)补休。
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学校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