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鄂办发电〔2015〕17号)精神,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
二、活动时间和教育对象
从2015年3月底开始,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在全校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重点是副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教育内容
组织全校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及党的领导同志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适当增加学习教育内容。
四、活动形式与安排
各级党组织要以党校为阵地,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座谈交流、专学导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活动主题确立一至两个专题开展集中研讨。
本次集中教育活动要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实行分级负责。学校党委负责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集中教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干部的集中教育。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习,带头作辅导报告,率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次,确保每名党员都要接受一次党性党风党纪党规教育。
(二)坚持统筹兼顾。各单位要把集中教育活动纳入今年工作总体规划,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促进学校发展稳定和本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单位要学习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党章、党纪、国法和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纪律规矩要求以及党的领导同志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仔细查摆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出对策,联系(分管)校领导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促进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开展活动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整改措施,认真研究总结。于20l5年4月底前,将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学校纪委和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邓家桃,联系电话:87943840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