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全校师生的行为准则,规范全校师生文明行为,弘扬健康向上的校园风尚,不断提升全校师生文明素质。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园文明公约(草拟)》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园“十不”行为准则(草拟)》相关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5月22日。征求意见期间如有建议,可向校文明办反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943516; 反馈邮箱:58133917@qq.com
校文明办
2015年5月14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园文明公约
爱国重教 崇德尚道 仁义礼孝
互助进步 诚信友善 团结和睦
遵纪守法 衣冠整洁 举止文雅
三个层面:
爱国重教 、崇德尚道、仁义礼孝,是价值观层面的目标。
互助进步、诚信友善、团结和睦,是人与人相处层面的倡导。
遵纪守法、衣冠整洁、举止文雅,是个人行为修养层面的要求。
概念内涵:
“爱国重教 、崇德尚道、仁义礼孝”是价值观层面的目标。爱国重教是基于师范院校广大师生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为目标。崇德尚道是积极引导师生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是广大师生在精神层面不懈追求的目标。仁义礼孝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璀璨积淀,是流传千年的中华美德,学习和掌握其中的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互助进步、诚信友善、团结和睦”是个人与他人相处层面的文明倡导。互助进步是志愿精神的深刻体现,是人与人之间相处应当体现的友爱精神,通过“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实现个人与他人的共同进步。诚信友善提倡在人际交往中诚实守信、友爱宽容,诚实守信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爱宽容强调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团结和睦是对校园内人际关系的整体期许,倡导全体师生形成团结和睦的校园人文氛围。
“遵纪守法、衣冠整洁、举止文雅”是对个人行为修养层面的要求。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行业纪律和规范是广大师生个人行为最基本的准则。衣冠整洁是良好卫生习惯的基本体现,是个人素质的最直接展现。衣冠整洁、仪表大方是对自己尊重对他人礼貌的表现,也是对我校广大师生弘扬积极向上精神面貌最基本的要求。举止文雅是指个人行为举止文明优雅,一个人的行为举止好似一面镜子,能反映出他的文化蕴含、知识水准和道德修养,要做到举止文雅就是要求广大师生注意自身言行,力求自然大方,得体适度,不卑不亢,赏心悦目。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园“十不”行为准则
1、不边走边吃 2、不剩菜剩饭 3、不乱扔乱倒废弃物 4、不穿奇装异服 5、不乱穿马路 6、不乱贴乱画
7、不损坏公共设施 8、不损害花草树木 9、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10、不说脏话粗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