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文明办根据师生反馈意见,对 “文明公约(草拟)”和“‘十不’行为准则(草拟)”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就“校园文明公约(修订稿)”和“校园‘十不’行为准则(修订稿)”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学习讨论和意见征集工作。
请各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开展校园文明相关学习、讨论工作,并将讨论记录、反馈意见(纸质版)于6月10日前交至校文明办(行政楼502室)。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7943516。
校文明办
2015年5月13日
校园文明公约(修订稿)
爱 国 爱校 爱 家
守 法 守纪 守 规
正 襟 正德 正 己
校园“十不”行为准则(修订稿)
1、 不边走边吃
2、 不剩菜剩饭
3、 不乱扔乱倒
4、 不拥挤加塞
5、 不乱穿马路
6、不损坏公物
7、不乱贴乱画
8、不践踏花草
9、不大声喧哗
10、不污言秽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