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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类提交公证书或申请承诺书的通知

作者:tzgg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5-06-29访问量:229

 

各位住户:

    根据首义师苑住户代表反映的意见,经学校讨论决定,同意首义师苑小区职工住房办证分类提交公证书或申请承诺书,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原住房已办两证

1、原阅马场校区住房有两证,户主已过世,需办过户继承的,请住户自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2、原阅马场校区住房有两证,户主双方健在,想把还建房过户到子女名下,先办新证后再办赠与。按国家标准收取税费,同时要办理公证。若需办赠与,请住户自行到武昌区房地局(江边政务中心)了解清楚后再决定。

原住房办理两证的住户,公证书办好后等待学校通知办证时统一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原住房未办两证

原阅马场校区职工住房未办两证的,按分类提交公证书或申请承诺书:一类是家庭有矛盾纠纷的,必须向学校提交遗嘱或公证书后更名;二类是家庭意见没有分歧的,只需向学校提交申请承诺书、申请更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更名(今后家庭若出现房产纠纷由申请住户承担)。

申请承诺书内容:一是说明更名人与户主之间的关系;二是必须承诺更名后若有房产纠纷与学校无关;三是户主双方健在的,申请承诺书需户主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四是户主有一方或双方已过世,申请承诺书需所有继承权人签字并按手印。

原住房未办两证的住户,公证书或申请承诺书于2015年7月15日前办完。离退人员提交时间为7月16日(全天),学校派人到首义师苑A栋2单元101室统一收取。在职人员7月15日前交到资产管理处104室。

对未按期提交公证书或申请承诺书的,直接备案到原户主名下。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87943116

        此通知发布在校园网、首义师苑小区楼栋门口,请住户相互转告为感!

 

                    资产管理处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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