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教师职业用语,规范职业行为,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特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争做‘四有’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 征集活动遴选结果的通知》(鄂教师函【2015】16号)文件,请各单位将“美语”“禁语”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四有”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争做‘四有’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 征集活动遴选结果的通知》http:/
2015年10月16日
作者:tzgg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5-10-16访问量:226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教师职业用语,规范职业行为,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特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争做‘四有’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 征集活动遴选结果的通知》(鄂教师函【2015】16号)文件,请各单位将“美语”“禁语”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四有”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争做‘四有’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 征集活动遴选结果的通知》http:/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