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人才公寓剩余房源,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请工作。为了申请工作进展顺利,现将申请资格、时间、流程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学校在校内共建三栋人才公寓,中高层电梯房,南北朝向,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户型为一室一厅。1号楼部分剩余房源供第二批申请租用。
二、申请资格
人才公寓第二批申请资格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前进校,且未享受房改政策的引进人员。
三、申请时间
2016年3月14日至3月25日为职工申请时间;
2016年3月28日至31日为部门初审时间;
2016年4月4日至8日为部门移交时间。
四、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凡申请人才公寓的职工请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申请表》。
2、提供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申请表》1份(此表在校园网人才公寓申请通知附件中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
(4)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复印件1份;
(5)未婚职工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及单身证明各1份。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时,均需提供原件供部门核对。
3、部门审核。各部门将申请人移交的相关材料初审签字盖章后,交资产管理处(行政楼114房改办童老师 办公电话:87943519)。
五、有关说明
1、人才公寓申请通知网上公告后不再另行通知,请各部门将此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位符合条件的新进职工并负责审核各部门申请人的资格。
2、申请人在填申请表时,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完整准确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全套证明材料。
3、凡申请人才公寓的职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人才公寓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未按时申请或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