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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16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tzgg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6-05-31访问量:225

 

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是依托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建设的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了加强基地建设,促进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现公布我中心2016年度课题指南,公开招标,热忱欢迎有志于教师教育研究的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积极申报。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项目设置有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组织相应学术梯队,并且能够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指南中的要求,若不符合要求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副高级)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人须认真负责地介绍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科研态度和科研条件,并说明该项目取得预期成果的可能性。

3、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人数不得少于4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

4、凡有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应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思想,充分反映教师教育研究领域及相关学科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应用实践价值和理论总结,促进湖北教师教育研究的进一步深化。要具有前沿性和原创性,现实性和时效性,力求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二者的结合,能够充分反映湖北及全国教师教育研究的新发展,避免低水平和重复性的研究。

2、中心接受与地方政府、学校及教育研究机构合作等课题;接受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并将适当给予经费补贴;接受个人或单位自筹经费申报的课题;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

3、《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湖北教师教育研究)科研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本年度教师教育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围绕教师教育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

四、项目管理

1、 本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立项。

 2、项目立项后,本中心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研究协议,并报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3、项目研究经费分二次划拨,项目开题后划拨经费的50%,结项后划拨剩余经费。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直接报销。

 4、立项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或影像作品等研究成果结题,结题要符合课题指南的要求。

 5、项目研究结论及报告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0日前。论文期刊统计时间:2017年6月30日前。如有特殊情况,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基地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可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6、项目成果必须标明“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研究成果”。具体标注格式为“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XXX”。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截止,申报负责人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其中1份原件,3份复印件,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电子文档报送本中心,并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湖北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430205      办公电话:027-87943716    联系人:吴晓小(18107211737)   电子邮箱:860732303@qq.com

附件:1.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指南

      2.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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