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党组〔2016〕7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原则上统一确定每月的第一个周四为“支部主题党日”。现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重温入党誓词。各位党员结合自身和岗位实际,对照入党志愿谈理想、谈信念,对照入党誓词找标准、找差距,进一步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用实际行动履行对党的庄严承诺。
2、开展集中学习。集体朗诵党章、学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
3、现场缴纳党费。认真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通报党费缴纳使用情况。
4、结合实际讲党课。要紧密结合党支部实际,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创新方式方法,使用微党课、网上党课等形式,强化互动交流,增强党课的有效性和吸引力。“七一”前后,各党支部要集中讲授一次党课。
5、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6、开展讨论交流。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围绕“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个专题开展交流讨论,重点讨论以下几个议题:结合共产党员标准讨论如何做合格党员;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讨论如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结合学先进典型,讨论如何保持优良传统;结合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讨论如何敢于担当作为。
二、具体要求
1、确定主题、制定方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自身党建工作实际,结合“师友·学友行动”品牌创建,确定每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支部“两学一做”具体方案,经党总支审定后,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2、加强指导监督。各党总支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党员校领导的党组织关系归属联系学院的一个教师党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教师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各学院党总支要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3、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好的做法和成效,要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图片或视频资料整理规范,留档备查。两学一做”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组织人事部和宣传部,学校每月对工作进展及宣传报道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组织人事部:毕松涛,电话:87943840,邮箱:361940@qq.com;宣传部:李道君,电话:87943550,邮箱944089377@qq.com。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