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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美丽二师人”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tzgg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6-06-13访问量:22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展现我校广大师生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发挥榜样作用,运用典型力量营造弘扬社会正能量,唱响校园正气歌,校文明办决定开展寻找“美丽二师人”文明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师生员工在身边熟悉的人中,寻找、发现和推荐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凡人善举、好人好事,充分发挥身边典型人物的榜样作用,引导和推动全体师生向榜样学习,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提升全体校师生员工的道德修养,力争在全校范围内形成重德尚礼、崇德向善的道德文化氛围。

二、寻找范围

凡符合“美丽二师人”基本条件,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习、工作、生活的师生员工。

三、“美丽二师人”标准

“美丽二师人”的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在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信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亲人家属有伤病、残疾等苦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活动步骤

(一)积极参与,组织推荐。

1、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广大师生开展“寻找美丽二师人”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参与,发动广大师生推举身边好人好事、身边感人的道德事迹,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的“平民英雄”,着力推荐基层涌现的“凡人善举”,形成人人寻找发现榜样、人人推举学习典型的热潮。

2、本活动采取群众推荐、组织推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美丽二师人”的标准,在动员本单位师生员工积极推荐的基础上,推荐一名以上身边好人,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材料内容包括:“美丽二师人”推荐表(见附件),并可附图片资料、校内外媒体报道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校文明办(行政楼502室),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58133917@qq.com)。

(二)考察遴选,广泛宣传

由文明办组织考察确认人物事迹,发布“美丽二师人物榜”,利用校内外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并对上榜人物事迹,向省、市级精神文明创建典型人物、榜样人物评选活动报送。

五、有关事项

1、高度重视。先进典型是时代的先锋、社会的典范、群众的楷模。运用典型力量,抓好引导示范,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寻找“美丽二师人”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也是弘扬正气,提升思想道德水平,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的重要政治任务。

2、实事求是。推荐典型工作务必实事求是,保证典型真实可靠、可亲可敬可学,使典型让人信得过、看得懂、学得到。

3、按时申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校文明办。

校文明办联系人:王晓路;联系电话:87943516;电子邮箱:58133917@qq.com

附件:“美丽二师人”推荐表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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