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14〕61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和部分直属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说明》要求,结合我校办公用房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学校决定,再次将部门管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后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若抽查发现办公用房有超面积标准的,由各部门负责。
确认表于2016年10月21日前交资产管理处房产科104室存档。
联系人:侯兵 联系办公电话:87943116
附件:办公用房签字确认表(请各部门自行打印)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