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北二师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要求,结合学院一年来资产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一)自查时间:2016年12月8日—12月14日
(二)核查时间:2016年12月15日—12月16日
二、考核对象及范围
(一)考核对象:12个二级学院,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经济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学院、计算机学院、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二)考核范围:办公设备、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及科研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根据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二)组织核查。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和实地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四、考核要求
(一)本次国有资产管理目标考核,请各学院要结合国有资产日常使用及管理情况,实事求是的做好自查及综合评分。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16年12月14日前交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