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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作者:tzgg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6-12-28访问量:23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就我校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和形式

 此次述职评议考核的对象为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考核形式为:党员向党支部述职,党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党支部向党总支述职,党总支对党支部进行考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校党委述职,学校党委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考评。

 二、考核的方法步骤

 1.撰写述职材料。学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广大党员要全面梳理总结本年度思想和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撰写书面总结材料,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查摆问题、深挖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党员述职重点是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党支部书记述职重点是围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述职重点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加强党建工作部署要求,突出解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的思路措施。(述职评议内容重点详见附件1、2、3)

2.从严从实述职评议。党员述职评议考核一般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一般以党政联席会形式进行。党总支述职评议考核以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形式进行。党委常委、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可根据实际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院长、党员干部和师生代表参加。

支部和党员评议方法步骤:在听取支部和党员述职后,党总支或党支部应对照评议标准进行评议,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其中,优秀党支部不超过支部总数的20%,优秀党员不超过正式党员人数的10%。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议方法步骤: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述职后进行现场测评,联系或分管校领导可对应点评,学校党委书记逐一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学校党委根据述职评议测评、日常了解、督查检查等情况,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评价意见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明确指出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不好,还存在哪些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评价意见经学校党委研究后,向本人反馈。

3.严格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述评考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党性不强、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及时稳妥慎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置。对综合评价为“差”的党组织,学校党委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4.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员要通过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上级党组织点评、师生评议和综合评价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逐项研究措施、整改落实。上一级党组织要对照清单,定期督促检查,了解整改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防止一述了之。对述职中发现的共性、难点问题,学校党委要统筹协调,推动研究解决。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总支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广泛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做好工作,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可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统筹开展。学校领导参加相应党支部的民主测评但不作为被测评对象,预备党员参加民主测评,但不评定等次,作为转正的重要依据。

2.加强工作规范。各级党组织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妥善保管民主测评票等原始会议材料。

3.按时报送材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所属党支部和党员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果,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组织人事部备案。联系人:毕松涛,电话:87943840。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员述职评议重点内容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支部述职评议重点内容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总支述职评议重点内容

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5.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支部述职评议情况登记表

6.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7.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支部测评表

8.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9.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支部评议情况汇总表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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