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党〔2016〕51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各项考核工作,根据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类别
2016年度考核包括教职工年度考核、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三级述评考等五项考核。
二、考核时间
除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外,其他考核以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统筹开展,2017年1月12日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服务对象评价和群众评议为基础,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评价工作实绩。
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主要考核学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履职尽责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以单位职责和个人分工为依据,重点考核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党建工作三级述评考重点考核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
四、考核分组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委书记张国秀和校长胡仲军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审计处、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处)、质量与绩效评估处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带队的考核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考核工作,参加考核单位教职工大会,听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组织处职干部民主测评工作(专班名单见附件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与行政负责人共同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主动与考核工作专班衔接,按照各项考核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准备,确保各项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度考核工作专班分组情况一览表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6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