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学工部、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后勤集团等单位要安排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学校办公室(行政楼308室)备查。
学校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作者:tzgg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7-03-23访问量:226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学工部、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后勤集团等单位要安排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学校办公室(行政楼308室)备查。
学校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