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18〕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总值班室、学工部(学工处)、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处)、后勤集团等单位要安排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并于4月3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学校办公室(行政楼308室)备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作者:tzgg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发布时间:2018-03-27访问量:229
校办〔2018〕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总值班室、学工部(学工处)、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处)、后勤集团等单位要安排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并于4月3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学校办公室(行政楼308室)备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