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请在放假前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综保处备案。
2、涉及剧毒化学药品管理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严防因药品泄露或丢失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3、各单位负责人在放假前要通知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假期中应注意预防各方面的安全事故发生。
4、各学院在放假前要督促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学生暑假期间的去向和联系方式进行登记。
5、放假离校时注意关好办公室、教室和寝室的门窗、切断电源,并在办公室、教室门窗开合处粘贴封条,以便保安人员巡逻检查。
6、假期内有施工项目的单位请在假前将项目情况、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施工安排以书面形式报送综保处备案,以便安排假期的校园安全巡查管控工作。
7、放假期间安排人员值班的部门,请将值班安排情况、联系方式报校办,以便综保处在处置情况时查询使用。
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
2018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