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的全体住户:
经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与东新公安分局同心派出所协商,人才公寓的住户可按如下方式申请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
住户户籍类型 | 办理常住户口方式 | 需提交的材料 |
学校集体户口 | 到综保处户政科登记,提交材料,集中办理落户 | 1、集体户口登记表; 2、自愿落户申请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武汉市中心城区和开发区户口 | 到综保处户政科登记核查,提交材料,集中报派出所办理落户 | 1、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和本人页); 2、自愿落户申请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说明:非上述两类户籍的住户暂时不能申请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