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校遴选驻农村工作队队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派要求
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教职工。要求身体健康,肯吃苦。
二、主要任务
从2019年1月至12月,驻鹤峰县太平镇芦坪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工作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三、政策保障
工作队成员是党员的,驻村工作期间的党组织关系转到村,队员在原单位的有关待遇保持不变,期间的工作经历认定为相应时段的基层工作经历,驻村工作期间的表现作为职级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相关差旅费报销和生活补助标准按湖北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派程序
采取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请填写《驻村工作队队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8年12月7日12:00前送组织部404室,联系人:毕松涛,电话:87943841。
组织部
2018年11月29日












